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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有图未必有真相!多人轻信转账截图被骗
时间:2023-09-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王先生在北京市大兴区经营一家手机店。2021年12月的一天,女子史某某添加王先生的微信,说要购买两部手机送人,因为不方便到店内拿货,希望让店员送至家中,货到付款,可报销车费。王先生让店员小刘带着挑选好的手机,去往史某某提供的家庭住址送货。

小刘到达约定地点后,史某某又对王先生说因临时有事不在家,已经下单让闪送小哥去取手机后送人。

史某某要来王先生的银行卡号,通过微信给王先生发了一张银行转账截图,截图显示向王先生转账2万元,预计2小时后到账。王先生确认账号无误后,便授意小刘将手机给闪送小哥。小时后,史某某转账的钱款仍未到账,提供的住址敲门无人回应,微信也被拉黑,王先生发现被骗后报警。

史某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犯罪过程,她先是微信联系店家谎称购买手机,提供假住址让卖家送货上门,再用软件伪造转账截图骗取被害人信任,通过闪送取得手机后转卖。经查,史某某使用同样手段作案多起,骗取多名被害人的钱款、手机、名牌烟酒、药品等财物,诈骗数额总计9万余元,所得赃款均被挥霍。

大兴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史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手机转账截图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以惩处。大兴区法院依法判决史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移动支付高效、灵活,商家和顾客无需面对面就能完成交易,但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均可伪造,交易过程中不可轻信转账截图,务必核实钱款到账情况。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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