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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11月在集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集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曲昌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大局履行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全力保障地方经济发展。把依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加强检察服务保障工作。共查办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748人。依法办理了骗取贷款案1414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3人,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税收秩序。办理的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大精品案件。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了商某、张某等12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保证了益盛药业汉参产业园项目顺利进行。准确把握查办涉企案件“六个正确区分”、“三个慎重”的办案原则,在办理受贿案件中,针对发案单位的具体情况,审慎运用侦查手段,有效维护了企业的正常运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注重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针对毁林种参案件增多的严峻形势,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毁林种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批捕毁林犯罪案件83121人。提起公诉了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有效遏制毁林犯罪高发态势。开展环境资源专项监督,先后查办了15名行政执法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环境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系列案件。针对破坏环境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检察建议16件,均得到回复并予以采纳。

  ——扎实开展基层帮扶工作。认真做好精准扶贫,落实包保责任,全体班子成员深入包保贫困户调研,会同镇、村两级干部共同研究落实适合困难群众脱贫的经营项目;协调帮扶资金万元帮助蒿子沟村解决文化广场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帮助解决了“金苹果”种植项目荒地林业调查设计难题;筹措资金2.2万元为包保贫困户改善了居住条件。为遭受洪灾的石庙村、山城村捐赠万元,帮助其重建家园;为花甸镇土城村协调新农村建设资金76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村容村貌。积极开展“创卫”工作,投入万元改善包保区域卫生环境。为黎明街道协调资金10万元,购买文体器材和建设墙体文化。50多名党员志愿者走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环境整治工作,有力推动了社区工作健康发展。

  二、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果

  坚持惩治、预防相结合,以“小专项”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580人,大要案比例80%,有罪判决率100%。查办的云峰发电厂原工程师赵某等12人系列行贿受贿案,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查办的市结核病防治所原所长于某受贿20万元案,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热闹供销合作社原主任孙某伙同他人贪污公款27万余元未遂案,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开展国家涉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危害民生民利的“蚁贪”案件2747人。贪污征地补偿款万元的二股流村党支部书记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贪污6.6万元危房改造资金的梨树村党支部书记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31人。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严肃查办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案件共立案3752大要案比例81%,有罪判决率100%。深入开展了环境保护、支农惠农、扶贫攻坚等领域的专项行动,先后查办了一参场原场长徐某等人滥用职权套取廉租房资金30余万元案;市农牧局原副局长杨某等人玩忽职守致使农机补贴款300余万元被套取案等一批有震动的案件。通过查办案件,规范了专项资金管理,促进了依法行政。

  ——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结合办案,将个案预防与行业预防、社会预防相结合,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针对土地确权、山体崩塌、滑坡治理等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活动15次;对查办的二股流村、城后村等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调查研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帮助村组织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走进电视直播间、党校、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30余次,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12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0余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45出具查询告知函860份。与云峰发电厂建立“检企共建职务犯罪预防基地”,为企业营造廉洁从业的法治氛围。

  三、大力推进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取得新提高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努力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针对黑恶势力犯罪、盗抢拐骗、黄赌毒、电信诈骗等犯罪建立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的机制。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532743人,批捕44063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641501人,提起公诉9041258人,有罪判决率100%。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从速批捕“法轮功”案件人。依法从快从重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案件172231人,提起公诉的入户44次、盗窃价值38万元的被告人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的被告人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电信诈骗的被告人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贯彻落实刑事司法政策。注重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轻缓处理,对48起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实施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做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对201名认罪伏法被告人的轻缓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选派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专职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认真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相关制度,帮助其改过自新。

  ——发挥“窗口”作用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百姓大如天、责任重如山”的群众观念,充分发挥控告申诉窗口的职能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0余件,检察长接访150余人次。初查案件1515人,立案人,平息群众集体访160余人次,息诉民事申诉案件30余件,连续年保持赴省进京零上访。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12309举报电话,畅通了“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受理渠道,实现了信访案件网上办理,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组织开展了“举报宣传周”活动次,接待法律咨询380余人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

  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取得新成绩

  以规范办案、精细监督为抓手,主动适应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

  ——提升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品质。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注重对证据收集活动的审查监督。因证据不充分或犯罪情节轻微,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89件,不批准逮捕7793人,不起诉3538人;纠正了公安机关不当立案件,程序违法12件,建议公安机关改变强制措施12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115人,追捕、追诉35人。纠正人民法院程序违法10次;提出、提请抗诉件,改判件;因量刑畸轻依法作出抗诉的李某、赵某强制猥亵妇女案,二人刑期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年六个月分别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四年。

  ——改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建议更换办案人等多种监督方式,进一步深化、优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03件,提请抗诉24件,采纳率100%,息诉28件,终结审查10件,办理交办案件42件,建议提请抗诉17件,建议发再审检察建议件。改判的刘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被通化市院评为一类案件。受理行政监督案件65件,提请抗诉件,发检察建议47件、采纳率96%,收到重大行政行为通报10件。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公益诉讼前置程序发检察建议件,行政机关采纳并作出整改件。

  ——进一步规范刑事执行监督。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方式,确保监督实效。加强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及时纠正刑期计算错误人。对判处实刑二年六个月的被告人郭某未交付执行一案,及时予以纠正。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开展监外执行检察活动10次,对56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专项检察,纠正监管违规问题个。对监管场所执法检察715人次,纠正违规问题31个,发检察建议件。对报请特赦的任某进行了监督审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任某予以特赦。

  五、落实司法改革目标任务,检察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司法责任体系,科学配置检察职权。

  ——认真开展司改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集安市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检察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实行扁平化管理的“大部制”工作模式,将原来13个科室合并为“七部一处”。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实行包括检察委员会、主任检察官、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在内的司法办案主体责权清单,层层落实责任,规范司法。刑事检察部“随机分案、捕诉合一”和检察官独任制办案模式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办案效率。职务犯罪检察部不分反贪、反渎的工作方式,拓宽了案源渠道,提高了突破案件能力。

  ——全面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坚持依法、及时、规范、便民的原则,努力打造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提升检察业务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设检察为民服务大厅,提供案件受理、信息查询、来访接待、律师会见等“一站式”服务。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社会公开程序性信息585件次、法律文书200份、重要案件信息件,以检务公开倒逼司法程序规范。全面开通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积极推进检察动态发布常态化。

  六、固本强基从严治检,队伍能力素质取得新提升

  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检察权。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经委员审议全票通过。通化及本市人大领导先后次到院调研、视察工作。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余人次来院视察指导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1000余人次。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逐条梳理,及时整改,促进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起案件经人民监督员评议做出了撤案决定。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通过手机客户端等载体推送案件信息、告知重大事项,构建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新型检律关系。

  ——严格落实责任,抓好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为谁掌权、为谁司法”,全面提升干警“四个意识”,争做“四有”党员。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夯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四严”专项教育整顿,加大慵懒散奢问题的整治力度。推进检察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教育,通过检察网络学院和检察官培训中心培训干警100余人次,有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技能交流、案例研讨等岗位练兵活动,做到全员培训、全员练兵,干警业务素能有了显著提高。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司法规范。建立完善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全员进行司法规范化考试。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司法规范化评查小组,对2013年以来的800册案件副卷,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评查,对发现的1000多处个性问题全部进行整改。对办案区、机要通道、档案室、赃证物室进行了改造,达到省院规定标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日常办案实行全程监控、全程留痕,有效防止违法问题的发生。 

  五年来,我院先后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被国家检察官学院选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反贪局被省院授予办案工作进步奖,反渎局被省院多次评为专项工作先进单位。在通化市检察业务综合考评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胜单位。12人被通化市检察院荣记三等功,15人受到省委和市委表彰,涌现出了“全市劳模”、“十佳政法干警”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集安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在司法行为上,办案方式粗放、监督不规范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个别检察人员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17年,我院将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管理有章可循、工作运转有序、保障充分有力、考评科学有效”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检察管理和业务运行机制改革,加快推进规范化取证、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信息化依托、集约化办案的侦查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集安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供给。

  一是围绕集安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度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完善服务政策体系,切实为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服务。

  二是积极投入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严打暴恐、打黑除恶、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灵活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三是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减。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尤其是“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

  四是坚持不懈推进“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弘扬检察职业道德。认真学习贯彻廉洁准则、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落实两个责任,创新业务培训方式,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法律监督职责,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集安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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