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1年11月,1963年“文革”期间检察权由“接管委员会接管”,1978年11月重建集安市人民检察院。
目前,集安市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为47人,其中行政编43人,工勤编4人。
张钦春 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工作。
周云香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机关日常工作以及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检察政务、联络人大代表等工作,兼任党支部书记。分管第二检察部、办公室(检察政务、联络人大代表)、党支部工作。
杨丽华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司法改革、检务督察、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等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工作。
蔺利锋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负责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计划财务装备、技术信息、司法警察等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技术信息)、司法警察大队工作。
张铁民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
霍长波 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分管副检察长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受检察长委托,对有关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陈永利 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分管副检察长负责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检察长委托,对有关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调研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办公室、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党支部按党章规定设置。另设司法警察大队,为集安市人民检察院直属机构。
办公室:主要负责检察政务、联络人大代表、技术信息、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主要负责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
第二检察部:主要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
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司法改革、检务督察、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等工作。
政治部:主要负责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
党支部:主要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司法警察工作。